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8-12-26

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9年元旦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通知,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日为节假日及周末休市。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通知,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12月27日(周四)结算时起,各品种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将铁矿石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18%;将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2%,乙二醇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3%。其余各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品种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燃料油期货品种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3、郑州商品交易所:PTA、菜粕、白糖期货品种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其余期货品种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品种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本次不调整。

二、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元旦节后保证金标准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2019年1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郑州商品交易所:2019 年 1 月 2 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各期货合约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元旦假期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8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2019年1月2日所有商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祝各位客户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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