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苹果期货18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8-05-14
郑商函〔2018〕139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6 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 1807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 5 月 11 日
郑商函〔2018〕139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6 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 1807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