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8-04-14
关于提示股指期货合约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即IF1804合约、IH1804合约、IC18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4月20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与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