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执行税收政策相关内容的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12-27
关于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执行税收政策相关内容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产管理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以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进行扣付缴纳。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对公司管理的所有截至2018年1月1日仍在运作的资产管理计划(详见附表1)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等各项税费,将由管理人申报缴纳,并从计划财产中扣付缴纳。
受上述税收政策的影响,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需扣减相应税费,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或实际收益相较未实施税收政策时将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收益水平。
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发生变更,则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的要求进行调整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该等变更亦可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如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或风险揭示书或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与上述公告信息不一致的,相应内容以上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请知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的支持和信赖!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 日
附表1:
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缴纳产品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1 | 信达新海龟商品稳健三期资产管理计划-沈全洪 | |
2 | 信达明睿2号资产管理计划-马秀梅 | |
3 | 信达量化CTA创客3号资产管理计划-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4 | 信达金牛复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廖雪毅 | |
5 | 信达量化CTA创客3号资产管理计划-竺素丹 | |
6 | 信达金牛复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 | |
7 | 信达安信基金原道宏观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 |
8 | 信达诚睿2号资产管理计划 | |
9 | 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0 | 信达圆融3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1 | 信达量道1期资产管理计划 | |
12 | 信达国峰2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3 | 信达精选2期资产管理计划 | |
14 | 信达宁聚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5 | 信达共赢1号FOF资产管理计划 | |
16 | 信达宏观对冲进取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7 | 信达永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8 | 信达安信基金连阳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9 | 信达新海龟6号资产管理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