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对镍相关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9-22
上期所关于对镍相关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期发〔2017〕16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5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镍NI1801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
套期保值交易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