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8-18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7〕25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12%。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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