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7-10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资管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本细则。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公司或公司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客观性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对本公司、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三)有效性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四)差异性原则。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第二章 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 资产管理总部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运作方式、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或服务过往业绩,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产品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审慎评估,填写《XXXX资管计划风险等级评分表》(附件1),确定产品风险等级。
第五条 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原则上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分别为R1、R2、R3、R4、R5。具体分值对应如下:
R1:0分<得分≤20分;
R2:20分<得分≤40分;
R3:40分<得分≤60分;
R4: 60分<得分≤80分;
R5: 80分<得分≤100分。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按产品组合的权重进行整体风险等级的评估。
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有准入条件要求的,资产管理总部加强要件审核,审慎向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六条 产品或者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要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产品或者服务合同存在特殊免责条款、结构性安排、投资标的具有衍生品性质等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的;
(二)产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或因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标的流动性差、存在非标准资产投资导致不易估值的;
(四)产品或者服务投资杠杆达到相关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五)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六)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中国基金业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七条 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资产管理总部及各销售单位可通过基本信息表的形式向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参见附件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并遵循以下程序:
(一)执行对投资者的身份认证程序,核查投资者的投资资格,切实履行反洗钱等法律义务;
(二)根据投资者的主体不同,提供相应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三)核查自然人投资者本人或者代表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的工作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如实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同时告知投资者:
1、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投资者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且公司将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2、如投资者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
投资者对以上填写的信息及告知内容确认签字或盖章。
(四)资产管理总部对投资者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并在核查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以及投资者类型告知投资者。
第八条 资产管理总部要通过明确的公开方式,提醒投资者及时告知重大信息变更事项。
第九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不同分类的投资者实施差异化的适当性管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通过本细则的相应条件与流程进行转化。
第四章 专业投资者的评定与管理
第十条 符合《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需向资产管理总部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资产管理总部结合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的内容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一条 符合《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投资者提出申请(附件3:专业投资者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机构投资者提供: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财务报表;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文件;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
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
(1)近一个月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文件,或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属于《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明、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经资产管理总部审核通过并出具确认书(附件4: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
第十二条 符合《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流程如下:
(一)投资者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资产管理总部提交转化申请书(附件5: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同时申请中需向公司做出了解相应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意思表示;
(二)资产管理总部在收到投资者转化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查;
(三)对于符合转化条件的,资产管理总部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补充提供相关证明并对投资者追加了解相关信息(附件15.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等;
(四)投资者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机构投资者提供: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务报表;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文件;
(3)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
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
(1)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的收入证明;
(2)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或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资产管理总部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偏好等要素,对申请者进行谨慎评估,并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同意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由投资者在告知函回执上签字,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附件6: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结果告知书);如不同意转化的,资产管理总部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资者评估结果及理由。
本细则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三条 符合《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如需转化为普通投资者,需遵循以下程序:
(一)投资者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告知资产管理总部其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的决定(附件7: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确认书);
(二)资产管理总部在收到投资者转化决定5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查;
(三)资产管理总部在核查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告知投资者核查结果,并按普通投资者的标准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评估、匹配与管理义务。
第十四条 投资者转化效力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如其他基金募集机构已对投资者进行转化,公司不得作为参考依据并将投资者自行转化。
第十五条 专业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第五章 普通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及分类管理
第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资产管理总部综合考虑普通投资者的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其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附件8《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总部按照“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的原则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遵守下列匹配要求:
(一)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期望收益等符合投资者的投资目标;
(二)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三)中国证监会、协会和公司规定的其他匹配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提供《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并遵循以下程序:
(一)核查参加风险测评的投资者或机构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
(二)公司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不得有提示、暗示、诱导、误导等行为对测试人员进行干扰,影响测试结果;
(三)《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要在填写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得出相应结果。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总部根据了解的投资者信息、《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综合评估,并按其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适配的资产管理计划或服务匹配如下:
1、C1类投资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0<得分≤20):可购买或接受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2、C2类投资者(20<得分≤40):可购买或接受R1、R2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3、C3类投资者(40<得分≤60):可购买或接受R1、R2、R3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4、C4类投资者(60<得分≤80):可购买或接受R1、R2、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5、C5类投资者(80<得分≤100):可购买或接受R1、R2、R3、R4、R5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评估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告知投资者风险等级评估结果(附件9: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
第二十条 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C1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总部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除因遗产继承等特殊原因产生的基金份额转让之外,普通投资者主动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不得突破相关准入资格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资产管理总部需建立长效机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价更新。投资者和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发生变化影响分类及适当性匹配的,资产管理总部根据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书面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且确认投资者已充分理解和接受(附件13: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意见告知书,附件14: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意见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由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导致投资者所持有的产品或服务不匹配的,资产管理总部要将不匹配情况告知投资者,并给出新的匹配意见。
第六章 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告知义务
第二十三条 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附件9: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附件11:普通投资者风险警示书),由投资者签署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二十四条 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遵循以下程序:
(一)普通投资者主动向公司提出申请,明确表示要求购买具体的、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同时声明,公司及工作人员没有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主动推介该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二)公司对普通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也没有违反投资者准入性规定;
(三)公司向普通投资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特别警示(附件10:《普通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告知其该产品或服务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
(四)普通投资者对该警示(附件10)进行确认,表示已充分知晓该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事实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并明确做出愿意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结果的意思表示;
(五)公司履行特别警示义务后,普通投资者仍坚持购买该产品或者服务的,公司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R5),应履行以下特别的适当性义务。遵循以下流程:
(一)向投资者追加了解相关信息(附件15: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二)向投资者提供特别风险警示书(附件12: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由投资者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并完整揭示以下事项:
1、产品或者服务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
2、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
3、普通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
4、普通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
(三)给予投资者至少24小时的冷静期。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通过现场方式向普通投资者进行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告知、警示程序的,应当全过程录音或录像并保存录音或录像资料,由开户经办人在每月度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刻盘并寄送资产管理总部备份;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公司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七章 投资者需提供、签署的文件
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细则第十条所述专业机构,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机构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3、经营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4、机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6、开户类型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有)。
(二)产品作为投资者的,需提供:
1、管理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3、管理人经营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4、管理人机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5、管理人经办人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6、产品成立文件复印件;
7、登记或备案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8、产品的合同电子版或者纸质版。
需签署的材料为《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的专业投资者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如有)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财务报表;
5、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者最近三个月月末资产均超过(含)人民币1000万元(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提供);
6、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专业投资者申请书》、《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三)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一个月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文件,或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属于《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明、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自然人投资者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细则第十二条的专业投资者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如有)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务报表;
5、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文件;
6、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结果告知书》。
(三)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证明文件(如为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需提供最近20个交易日金融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的收入证明;
3、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证明或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自然人投资者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结果告知书》。
第三十条 普通投资者需提供及签署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如有)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资产证明。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普通投资者风险警示书》、《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机构)》、《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普通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如有)、《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如有)、《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确认书》(如有)、《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意见告知书》(如有)、《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意见告知书》(如有)、《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如有)》。
(三)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资产证明文件。
(四)自然人投资者需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普通投资者风险警示书》、《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自然人)》、《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普通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如有)、《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如有)、《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确认书》(如有)、《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意见告知书》(如有)、《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意见告知书》(如有)、《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如有)》。
第三十一条
如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需根据监控中心要求签署《开户申请表》并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然人投资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结算账户的本人银行账户原件扫描件;
3、本人清晰的头部正面照。
(二)机构投资者: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如未三证合一);
3、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4、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结算账户的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
(三)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
1、管理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如未三证合一);
3、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4、如有托管人的,需提供托管账户信息确认函电子版;无托管的,提供其他能够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结算账户的银行账户证明材料;
5、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
(四)其他特殊单位客户:按照监控中心要求提供相关开户材料。
第八章 投资冷静期及回访
第三十二条 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的,可不适用投资冷静期及投资回访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于普通投资者,资产管理总部在投资者签署完毕资产管理合同并交纳认购款项后,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冷静期内主动联系投资者。
第三十四条 在投资冷静期满后,资产管理总部(非销售推介人员)可以录音电话、视频通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访。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本机构;
2、确认投资者是否由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表格、问卷,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已经阅读并理解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3、确认投资者是否阅读《资产合法性及投资者适当性承诺书》并承诺提供的合格投资者证明真实有效;
4、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自己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类型,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相匹配;
如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明显超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投资者是否仍坚持选择该资产管理计划;
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资产管理计划聘请的投资顾问身份及其职责,投资顾问相关费率,并了解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如有投资顾问);
7、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8、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9、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托管账户,公司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资产管理计划款项。
第三十五条 每年一月份,资产管理总部从截至上一年末的投资者数据库中选取5%的比例,以录音电话、视频通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回访。对于下列普通投资者,资产管理总部应当安排适当性回访:
(一)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积蓄或社会保障的;
(二)购买或接受高风险产品或服务的;
(三)中国证监会、协会和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投资者。
第三十六条 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者本机构;
2、受访人是否亲自填写了相关信息表格、问卷,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受访人此前提供的信息是否发生重要变化;
4、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资管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的内容;
5、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的资管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且知晓风险承受能力应当与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相匹配;
6、受访人是否已知晓可能承担的费用及相关投资损失;
7、公司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禁止的行为。
资产管理总部需对回访时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排查,并定期整理总结,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九章 投资者数据库的建立与运维保障
第三十七条 资产管理总部需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为投资者建立信息档案,并对投资者风险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公司应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投资者信息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数据库中包含以下信息:
(一)投资者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及历次变动的内容;
(二)普通投资者过往《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内容、评级时间、评级结果等信息;
(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应风险等级变动情况;
(四)投资者历次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或不同类别投资者转化的申请及审核记录等;
(五)投资者在本公司从事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失信行为记录;
(六)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评估标准、程序等内容信息及调整、修改情况;
(七)中国证监会、协会及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信息。
第三十八条 技术工程部应该保障投资者评估数据库的正常运行,有效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需求。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应纳入公司信息技术系统运维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三十九条 资产管理总部应当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及交易行为记录等信息,持续跟踪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调整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如有调整的,需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交投资者签署确认,并以书面形式记载留存。
第十章 委托销售
第四十条 公司委托其他机构销售我司发行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资产管理总部需要对受托方进行审慎调查,要求受托机构提供具备代销相关产品的资格及落实适当性义务要求的人员、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账户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能力和持续营销能力等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委托代销。
第四十一条 公司需将本细则中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告知代销方,代销方应当严格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销售人员不得参与投资者的分类评估、产品与服务的分级评估,以及投资者与产品或服务的匹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每年至少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适当性培训,提高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适当性管理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适当性执业规范水平。
第四十四条 公司合规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适当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资产管理总部在合规稽核部指导下每半年需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自查可以采取现场、非现场及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于每年的三月底及九月底前形成半年度自查报告并报送合规稽核部,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适当性评估与匹配、数据库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培训记录、资料保管、投诉处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等情况。
资产管理总部发现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合规稽核部,由合规稽核部审核后报送至浙江证监局。
第四十五条 合规稽核部应当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适当性工作履职情况、投诉情况等纳入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公司不得采取可能鼓励从业人员向投资者销售不适当产品或提供不适当服务的考核、激励机制或措施。
第四十六条 资产管理总部通过公司网站披露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
第四十七条 资产管理总部负责妥善保存与履行适当性管理职责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信息资料、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及从业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
第四十九条 公司将资产管理业务适当性纠纷处理纳入公司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涉及适当性的纠纷处理参照上述制度执行。资产管理总部需准确记录投资者投诉内容,妥善处理因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引起的投资者投诉,及时发现业务风险,完善内控制度。投资者提出调解的,公司将积极配合,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第五十条 公司及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及协会的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资料。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授权资产管理总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于2017年7月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第一次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
1.《XXXX资管计划风险等级评分表》
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机构、产品)
3.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4.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5.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6.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结果告知书
7.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确认书
8.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自然人、机构)
9.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
10.普通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
11.普通投资者风险警示书
12.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书
13.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意见告知书
14.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意见告知书
15.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附件1
资管计划风险等级评分表
|
划分因素 |
分类指标 |
分值 |
评分 |
|
流动性 |
可随时变现 |
2分 |
|
|
每月开放 |
5分 | ||
|
季度及以上或临时开放 |
10分 | ||
|
到期时限 |
1年以内(含) |
4分 |
|
|
5年以内(含) |
6分 | ||
|
5年以上 |
8分 | ||
|
杠杆 |
无杠杆 |
2分 |
|
|
3倍以内 |
5分 | ||
|
3倍及以上 |
8分 | ||
|
结构复杂性 |
结构简单,易估值 |
2分 |
|
|
结构复杂、不易估值,存在层层嵌套或其他较难理解的情形 |
6分 | ||
|
最低金额要求 |
100万-300万(含) |
2分 |
|
|
300万-1000万(含) |
4分 | ||
|
1000万以上 |
8分 | ||
|
投资方向与投资范围 |
固定收益及债券类 |
2分 |
|
|
股票类 |
5分 | ||
|
期货、场内期权及混合类 |
8分 | ||
|
含场外期权 |
10分 | ||
|
募集方式 |
直销 |
4分 |
|
|
代销 |
8分 | ||
|
跨境发行 |
10分 | ||
|
相关主体信用状况 |
公司自主管理无投资顾问 |
4分 |
|
|
有投资顾问,投资顾问属于持牌机构 |
6分 | ||
|
有投资顾问,投资顾问属于备案机构 |
10分 | ||
|
同类产品过往业绩 |
历史业绩最大回撤≤5% |
3分 |
|
|
5%<历史业绩最大回撤<8% |
8分 | ||
|
8%≤历史业绩最大回撤<15% |
12分 | ||
|
历史业绩最大回撤≥15% |
15分 | ||
|
其他因素 |
清盘线>0.90 |
2分 |
|
|
0.80<清盘线≤0.90 |
5分 | ||
|
0.70<清盘线≤0.80 |
8分 | ||
|
0.60<清盘线≤0.70 |
12分 | ||
|
清盘线≤0.60 |
15分 | ||
|
总分 |
| ||
备注:
一、各等级得分:
R1:0分<得分≤20分;
R2:20分<得分≤40分;
R3:40分<得分≤60分;
R4: 60分<得分≤80分;
R5: 80分<得分≤100分。
二、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
|
风险等级 |
产品参考因素 |
|
R1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
R2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
R3 |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
R4 |
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
|
R5 |
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
|
注:1、上述风险划分标准为参考因素,基金募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因素和各项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具体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基金服务的风险等级应按照服务涵盖的产品组合的风险等级划分;
2、基金服务指以销售基金产品为目的开展的开展的基金推介、基金组合投资建议等活动;
3、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至少为五级,风险等级名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R4、R5杠杆水平是指无监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产品杠杆水平。
| |
三、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产品或者服务,需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经上述风险要素评分,该产品为__风险等级的产品。
经办人: 复核人: 资产管理总部负责人:
附件2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国籍 |
|
联系方式 |
座机 |
移动电话 | ||||
|
|
| |||||||
|
职务 |
|
传真号码 |
| |||||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
|
住址 |
| |||||||
|
职业 |
政府机关□ 邮电通讯□ 计算机、网络□ 商贸□ 金融□ 税务□ 咨询□ 社会服务□ 旅游□ 医疗□ 房地产□ 交通运输□ 法律、司法□ 文体□ 媒体、广告□ 科教□ 农林牧渔□ 制造业□ 学生□ 待业□ 退休□ 私营企业主□ 如所从事行业未在上述选项中请具体填写 | |||||||
|
资产规模 |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
□是 |
□否 | |||||
|
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
□是 |
□否 | ||||||
|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最近20个交易日金融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
□是 |
□否 | ||||||
|
投资经历 |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或者属于《证券提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
否( ),是( )请说明: | |||||||
|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本人( ),他人( )请说明: | |||||||
|
投资目标 |
投资期限 |
0年-1年□ 1年-5年□ 5年以上□ | ||||||
|
投资品种 |
期货□ 期权□ 资管产品□ 其他□ | |||||||
|
期望收益 |
稳健□ 成长□ 激进□ | |||||||
|
诚信记录 |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时产生的违约失信行为记录□ 过度维权等不当行为信息□ 其他组织 无不良诚信记录□ | |||||||
|
声明: 1.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和授权事项均属实,如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因以上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而产生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本人承担,且本人已知悉贵司将拒绝向本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如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公司,如因未能及时完成告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能力承担因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而产生的风险,并保证参与交易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承诺遵守期货交易所的各项业务规则,自愿承担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结果。
投资者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募集机构盖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注: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的规定
| ||||||||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
机构名称 |
| |||||||||||||
|
机构性质、资质 |
|
机构证件类型 |
| |||||||||||
|
机构证件编号 |
|
有效期 |
| |||||||||||
|
机构资质证明 |
|
机构证书编号 |
| |||||||||||
|
经营范围 |
| |||||||||||||
|
注册地址 |
| |||||||||||||
|
办公地址 |
| |||||||||||||
|
注册资本 |
|
实际受益人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 |||||||||
|
投资者类型 |
工业□ 农业□ 商业贸易□ 多元化集团公司□ 房地产□ 投资、咨询公司□ 财务公司□ 信托□ 保险公司□ 其他 | |||||||||||||
|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职务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
|
证件有效期 |
|
联系方式 |
座机 |
移动电话 | ||||||||||
|
|
| |||||||||||||
|
办公邮编 |
|
办公地址 |
| |||||||||||
|
指定授权经办人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职务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
|
证件有效期 |
|
联系方式 |
座机 |
移动电话 | ||||||||||
|
|
| |||||||||||||
|
办公邮编 |
|
办公地址 |
| |||||||||||
|
与该机构关系 |
| |||||||||||||
|
是否为下列机构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者备案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第(三)款所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是
|
□否
| |||||||||||
|
资产规模 |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最近三个月月末资产均超过(含)人民币1000万元 |
□是 |
□否 | |||||||||||
|
资金来源 |
自有□ 其他□ | |||||||||||||
|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
否( ),是( )请说明: | |||||||||||||
|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本机构( ),其他机构或个人( )请说明: | |||||||||||||
|
投资目标
|
投资期限 |
0年-1年□ 1年-5年□ 5年以上□ | ||||||||||||
|
投资品种 |
期货期权□ 资管产品□ 其他□ | |||||||||||||
|
期望收益 |
稳健□ 成长□ 激进□ | |||||||||||||
|
诚信纪录 |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时产生的违约失信行为记录□ 过度维权等不当行为信息□ 其他组织 无不良诚信记录□ | |||||||||||||
|
声明: 1.本机构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和授权事项均属实,如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因以上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而产生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本机构承担,且本机构已知悉贵司将拒绝向本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如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公司,如因未能及时完成告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本机构承担。 2.本机构有能力承担因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而产生的风险,并保证参与交易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遵守期货交易所的各项业务规则,自愿承担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结果。
机构指定授权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募集机构盖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注1:“机构类型”参照协会《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试行)》的规则适用
*注2: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的规定 | ||||||||||||||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
|
产品名称 |
| |||||
|
产品类型 |
证券集合理财□ 证券自营□ 基金专户理财□ 封闭式基金□ QFII□保本基金□ 证券定向理财□ 开放式基金(不包括ETF)□ ETF□ 企业年金□ 社保基金□银行自营□ 银行理财□ 其他
| |||||
|
产品备案机构 |
| |||||
|
成立时间 |
|
备案时间 |
| |||
|
备案产品编号 |
|
产品存续期 |
| |||
|
产品类别 |
|
产品规模 |
| |||
|
产品管理人 |
| |||||
|
产品托管人 |
| |||||
|
指定授权经办人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职务 |
|
电子邮箱 |
| |||
|
证件有效期 |
|
联系方式 |
座机 |
移动电话 | ||
|
|
| |||||
|
办公邮编 |
|
办公地址 |
| |||
|
与该机构/产品关系 |
| |||||
|
管理人名称 |
| |||||
|
机构类型 |
|
机构证件类型 |
| |||
|
机构证件编号 |
|
有效期 |
| |||
|
机构资质证明 |
|
机构证书编号 |
| |||
|
经营范围 |
| |||||
|
注册地址 |
| |||||
|
办公地址 |
| |||||
|
注册资本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 |||
|
是否为下列产品 |
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及第(一)款规定机构发行的其它理财产品;或者为第(三)款规定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是 |
□否 | |||
|
资产规模 |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成立规模不得低于(含)人民币1000万元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 |
否( ),是( )请说明: | |||||
|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本人( ),他人( )请说明: | |||||
|
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 |
否( ),是( )请说明: | |||||
|
声明: 1.本管理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和授权事项均属实,如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因以上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而产生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本管理人承担,且本管理人已知悉贵司将拒绝向本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如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公司,如因未能及时完成告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本管理人承担。 2.本管理人有能力承担因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而产生的风险,并保证参与交易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遵守期货交易所的各项业务规则,自愿承担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结果。
产品指定授权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募集机构盖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注: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的规定 | ||||||
附件3
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
投资者申请栏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
金融账号 |
| ||
|
身份证明文件类别 |
|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
|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已按要求提供财产状况、投资经历、从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下述相应类别的各项要求。
特此申请。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经营机构复核栏 |
类型 |
复核内容 |
是否符合 | |||
|
机构 |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
□是 □否 | ||||
|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是 □否 | |||||
|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是 □否 | |||||
|
自然人 |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
□是 □否 | ||||
|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是 □否 | |||||
|
初审人评估意见:
复核人评估意见:
初审人: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4
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
经营机构告知栏 |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姓名/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根据您的申请及财产状况、投资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慎评估,您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司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二、专业投资者具备必要的投资知识和经验,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 三、当您提供的财产状况、交易情况、工作经历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客 投资者确认栏 |
投资者确认: 本人(机构)自愿申请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资料将本人(机构)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本人(机构)具有必要的投资知识和经验,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职责方面的区别,本人(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
授权经办人 |
|
职务 |
|
| |||
|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
| |||||
|
转化申请内容
投
|
尊敬的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本人/机构名称于 年 月 日经贵司认定为普通投资者,经本人/本机构审慎考虑,现决定自愿申请转化为贵司的专业投资者。本人/本机构已充分理解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区别,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后,将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本人/机构已按要求提供财产状况、交易情况、从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申请。 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经营机构复核内容 |
专业投资者类型 |
复核内容 |
是否符合 | ||||
|
机构投资者 |
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
□是 □否 | |||||
|
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 |
□是 □否 | ||||||
|
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 □否 | ||||||
|
投资知识测试或模拟交易等 |
□是 □否 | ||||||
|
自然人投资者 |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 |
□是 □否 | |||||
|
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
□是 □否 | ||||||
|
补充材料 |
是否通过追加问卷方式,对投资者以往投资经历、投资经验以及投资知识相关进行了解 |
□是 □否 | |||||
|
是否参加本销售机构举办的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 |
□是 □否 | ||||||
|
复核结论 |
我司于 年 月 日依据相关规定将该投资者认定为普通投资者。经复核,该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转化条件,并履行了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则要求,且无其他不得转化情况,我司经过审慎考虑,现批准将其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可注明对应等级)。
经办人意见: 复核人意见: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6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结果告知书
|
经 营 机 构 告 知 栏 |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根据您提供的《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书》及财产状况、投资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慎评估您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司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二、专业投资者具备必要的投资知识和经验,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并自主承担投资 风险。 三、当您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投 资 者 确 认 栏 |
投资者确认: 本人(机构)自愿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申请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贵公司根据申请资料将本人(机构)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本人(机构)具有必要的投资知识和经验,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职责方面的区别,本人(机构)知悉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7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确认书
|
投资者告知栏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
金融账号 |
|
|
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
|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
|
授权经办人 |
|
职务 |
| |
|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 |||
|
尊敬的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本人/机构名称于 年 月 日经贵司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经本人/本机构审慎考虑,现决定自愿转化为贵司的普通投资者。该转化效力自贵司确认之日起及于所有在贵司销售的、匹配该等级普通投资者的基金产品或服务。 本人(机构)已充分理解经营机构对普通投资者履行的适当性职责区别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本人(机构)将独立作出投资决策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本人(机构)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机构自贵司确认转化为普通投资者之日起,适用普通投资者相关规则从事基金交易活动。
投资者(自然人签名/机构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经营机构复核结论 |
我司于 年 月 日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或(五)项将该投资者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经复核,该投资者符合相关转化规定条件,且无其它不得转化情况,现对其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可注明对应等级)决定予以核准、确认。
经办人意见: 复核人意见: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8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适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本问卷旨在了解您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您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以符合您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本公司特别提醒您: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职责,并不能取代您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同时,与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公司提示您: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开展适当性工作。您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当您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您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您的投资决定与您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您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您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
一、基本信息
1.您的年龄是:
A.超过60岁
B.18-30岁
C.31-40岁
D.41-50岁
E.51-60岁
二、财务状况
2.您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无收入来源,生活主要依靠积蓄或社会保障
B.工资、劳务报酬
C.生产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E.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3.您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为:
A.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B.5万-20万元(不含)人民币
C. 20万-70万元(不含)人民币
D. 7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有,亲朋之间借款
B.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C.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D.无任何债务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三、投资知识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无任何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历和证书、知识
B.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C.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D.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6.您的投资知识可描述为:
A.有限:基本没有证券期货投资知识
B.一般: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基本的知识和理解
C.丰富: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理解
D.非常丰富:具有专业的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知识,且理解深入
四、投资经验
7.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除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B.除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C.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D.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权证、期货或创业板等产品的交易
五、投资目标
8.您用于期货及相关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0到1年
B.1到5年;
C.5年以上或无特别要求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
A.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B.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C.期货、期权
D.融资融券
E.资管产品
F.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或服务
G.其他产品或服务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假设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投资A预期获得5%的收益,有可能承担非常小的损失;投资B预期获得20%的收益,但有可能面临25%甚至更高的亏损。您将您的投资资产分配为:
A.全部投资于A
B.大部分投资于A
C.两种投资各一半
D.大部分投资于B
E.全部投资于B
六、风险偏好
11. 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首要目标是:
A.资产保值,我不愿意承担任何投资风险
B.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C.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D.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12.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B.一定的投资损失
C.较大的投资损失
D.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七、反洗钱调查
13.您的政要人物关系为:
A.国内政要 B.国内政要家庭成员
C.与国内政要关系密切 D.外国政要
E.外国政要家庭成员
F.与外国政要关系密切 G.无关系
14.您是否为中国境内纳税居民:
A.是 B.否(请联系我公司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八、其他信息(基本信息表中已填的,此项可不填)
15.您的期望收益为:
A.稳健型
B.成长型
C.激进型
16.您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A.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B.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D.税务管理机构
E.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F.投资者在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时产生的违约失信行为记录
G.过度维权等不当行为信息
H.其他组织
I.无不良诚信记录
17.您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A.是(请联系我公司进行实际控制关系报备)
B.否
投资者签署确认
本人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完全了解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能对投资结果负责。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满分100分(1-12题每题最高分加总),各选项分值对应如下:
A:2分;
B:4分;
C:6分;
D:8分;
E:9分;
F:10分;
G:11分。
备注:13-17题仅作为反洗钱、诚信记录调查等需要,不作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得分依据。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单位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借此协助贵单位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以符合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与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本公司特别提醒贵单位: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适当性职责,并不能取代贵单位自己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同时,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本公司提示贵单位:本公司根据贵单位提供的信息对贵单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开展适当性工作。贵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当贵单位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贵单位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以确保贵单位的投资决定与贵单位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对于贵单位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贵单位的任何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不当用途。
1.贵单位的性质:
A. 国有企事业单位
B. 上市公司
C. 外资企业
D. 非上市民营企业
2.贵单位的净资产规模为:
A. 500万元以下
B.500万元-2000万元
C. 2000万元-1亿元
D. 超过1亿元
3.贵单位年营业收入为:
A. 500万元以下
B.500万元-2000万元
C. 2000万元-1亿元
D. 超过1亿元
4.贵单位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主要是:
A. 民间借贷
B. 通过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募集的借款
C. 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D. 银行贷款
E. 没有数额较大的债务
5.贵单位是否建立了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管理制度:
A. 没有。因为要保证操作的灵活性
B. 已建立。包括了分工和授权的要求,但未包括投资风险控制的规则
C. 已建立。包括了分工与授权、风险控制等一系列与金融产品投资有关的规则
6.贵单位对证券期货投资知识的了解可描述为:
A.有限:基本没有掌握证券期货投资知识的人员
B.一般: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基本的知识和理解
C.丰富:对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理解
D.非常丰富:具有专业的证券期货产品及相关风险知识,且理解深入的人员
7.贵单位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B.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C.本单位具有比较投资经验,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D.本单位对于投资相当有经验,参与过权证或创业板等产品的交易
E.本单位对于投资非常有经验,参与期货或其它复杂衍生品交易
8.贵单位用于期货及相关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0到1年
B.1到5年;
C.5年以上或无特别要求
9. 贵单位进行投资的首要目标是:
A.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B.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C.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D.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10.贵单位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
A.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B.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C.期货、期权
D.融资融券等
E.资管产品
F.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或服务
G.其他产品或服务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1.贵单位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10%以内
B. 10%-30%
C. 30%-50%
D. 超过50%
12.假设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投资A预期获得5%的收益,有可能承担非常小的损失;投资B预期获得20%的收益,但有可能面临25%甚至更高的亏损。您将您的投资资产分配为:
A.全部投资于A
B.大部分投资于A
C.两种投资各一半
D. 大部分投资于B
E.全部投资于B
13.贵单位参与金融产品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A.闲置资金保值增值
B.现货套期保值、对冲风险
C.减持已持有的股票
D.获取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收益
投资者签署确认
本机构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机构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满分100分,各选项分值对应如下:
A:1分;
B:3分;
C:5分;
D:7分;
E:10分;
F:10.5分;
G:11分。
附件9
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书
|
经 营 机 构 告 知 栏 |
尊敬的投资者(姓名/名称:__________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及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作答情况,本公司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如下: □您是C1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2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3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4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5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R4、R5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应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我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您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您符合相应准入条件,不表明本公司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您依法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请您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如您在审慎考虑后同意本公司的评估结果,请签字以示同意。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
|
投资者确认栏 |
投资者确认: 本人(机构)确认已知晓贵公司对本人(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适当性匹配意见的评估结果。本人(机构)已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若本人(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机构)都会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以上内容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特此确认。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
授权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 |
|
职务 |
|
|
证件信息 |
|
证件号码 |
| ||
|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10
普通投资者购买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
风险警示书
|
经营机构告知栏 |
尊敬的投资者(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____________): 我公司已告知您的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您是C1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2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3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是C4类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拟投资的金融产品或拟接受的金融服务,风险等级为:□R2 □R3□R4□R5。 依据适当性匹配原则,我公司告知您不适宜购买该产品或接受该服务。 鉴于您不属于《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且坚持投资该产品或接受该服务,就此,我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风险警示: 您拟投资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风险等级超出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其存在本金损失可能、波动性较大、流动性变现能力较差、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风险特征,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超出您的预计范围、投资本金亏损等情况出现。建议您审慎考虑,自行做出投资决定,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若您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产品,请签署下附投资者确认书。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投资者确认栏 |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部门/营业部/分公司: 本人(机构)已充分知晓、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风险警示书》所载明的全部内容,并已充分知悉上述不匹配情况。 本人(机构)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项产品,并愿意承担该项投资可能引起的损失和其他后果。该决定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贵营业部及相关从业人员无关。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授权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 |
|
职务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11
普通投资者风险警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向您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或者提供服务前,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的风险警示,请您认真阅读并签署:
1、本公司销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因投资风险、净值波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相关机构经营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故存在本金损失可能、波动性较大、流动性变现能力较差、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风险特征,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超出您的预计范围、投资本金亏损甚至损失超过原始本金等情况出现;
2、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您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3、如在计划存续期间本公司因丧失业务资格、停业、解散、撤销、破产,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或者影响您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4、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本公司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原因影响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水平和本金的安全。同时,本公司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资产管理业务收益也存在影响。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因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可能影响变现而导致投资本金亏损甚至损失超过原始本金的风险。
若您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产品,请签署下附投资者确认书。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确认书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 产品或 服务的
相关提示,充分知晓、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风险警示书》所载明的全部内容,并已充分知悉购买资产管理计划面临的风险及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和权力。
本人(机构)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项产品,并愿意承担该项投资可能引起 的损失和其他后果。该决定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贵营业部及相关从业人员无关。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
风险警示书
|
经营机构告知栏 |
尊敬的投资者(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____________): 您拟投资的金融产品或拟接受的金融服务属于高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特向您进行如下的风险警示,请您认真阅读并签署: 您拟投资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存在本金损失可能、波动性较大、流动性变现能力较差、结构复杂、不易估值、存在跨境因素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建议您审慎考虑,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若您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产品,请签署下附投资者确认书。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投资者确认栏 |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部门/ 营业部/分公司: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营业部产品或服务的相关提示,充分知晓、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风险警示书》所载明的全部内容,并已充分知悉该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的特征。
本人(机构)经审慎考虑后,仍坚持投资该项产品,并愿意承担该项投资可能引起的损失和其他后果。该决定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贵营业部及相关从业人员无关。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3
投资者适当性调整意见告知书
|
经 营 机 构 告 知 栏 |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变化情况( ),本公司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重新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您的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从 调整至:
□C1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C2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C3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C4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C5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适配R1、R2、R3、R4、R5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您的风险等级已与 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不再匹配。 您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您符合相应准入条件。 本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者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您依法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请您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如您在审慎考虑后同意本公司的评估结果,请签字以示同意。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
投 资 者 确 认 栏 |
投资者确认: 本人(机构)确认已知晓贵公司对本人(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适当性匹配意见的调整结果。本人(机构)已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 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若本人(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 变化,本人(机构)都会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本确认函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特此确认。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4
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意见告知书
|
经 营 机 构 告 知 栏 |
尊敬的投资者: 您购买的是我司 资产管理计划,因该产品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现将产品风险等级从 调整至 。 您的风险等级与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仍可匹配 □不再匹配。 本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者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您依法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请您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如您在审慎考虑后同意本公司的评估结果,请签字以示同意。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
投 资 者 确 认 栏 |
投资者确认: 本人(机构)确认已知晓贵公司对本人(机构)购买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的调整结果。本人(机构)已审慎考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并自主承担投资风险。本确认函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特此确认。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5
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
一、财务状况
1.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期货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70%以上
B.50-70%
C.30-50%
D.10%-30%
E.10%以下
2.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不超过10万人民币
B.10万-100万(不含)人民币
C.10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D.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投资经验
3.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我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
A.太高了
B.偏高
C.正常
D.偏低
4.过去一年时间内,您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接受的金融服务(含同一类型的不同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是:
A.5个以下
B.6至10个
C.11至15个
D.16个以上
5.以下金融产品或服务,您投资经验在两年以上的有:
A.银行存款
B.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或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C.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等
D.期货、期权
E.融资融券
F.复杂金融产品、其它产品或服务
6.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市场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10万元以内
B.10万元-30万元
C.30万元-100万元
D.100万元以上
E.从未从事过金融市场投资
7.您的投资年限为:
A.1年以下
B.1-5年
C.5-10年
D.10年以上
三、风险偏好
8.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改善生活
B.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期货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C.履行抚养、抚育或赡养义务;
D.偿付债务
四、其他信息
9.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承担法定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1-2人
B.3-4人
C.5人以上
10.您的最高学历是:
A. 高中或以下
B. 大学专科
C. 大学本科
D. 硕士及以上
11.您家庭的就业状况是:
A.您与配偶均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B.有配偶,其中一人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C.有配偶,均没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或者已退休
D.单身,但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E.单身,目前暂无稳定收入的工作
投资者签署确认
本人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签署确认
本人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普通投资者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1.贵单位拟投入期货账户资产为:
A. 300万元以下
B.300万元-1000万元
C. 1000万元-2000成元
D. 超过3000万元
E.目前未开立期货账户
2.对于金融产品投资工作,贵单位打算配置怎样的人员力量:
A一名兼职人员(包括负责人自行决策)
B一名专职人员
C多名兼职或专职人员,相互之间分工不明确
D多名兼职或专职人员,相互之间有明确分工
3.贵单位所配置的负责金融产品投资工作的人员是否符合以下情况:
A.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B.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C.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D. 本单位所配置的人员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4.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交易(同一品种买卖各一次算一笔),贵单位认为这样的交易频率:
A.太高了
B.偏高
C.正常
D.偏低
5.过去一年时间内,贵单位购买的不同产品或接受的不同服务(含同一类型的不同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是:
A.5个以下
B.6至10个
C.11至15个
D.16个以上
6.以下金融产品或服务,贵单位投资经验在两年以上的有:
A.银行存款
B.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或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C.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等
D.期货、期权
E.融资融券
F.复杂金融产品、其它产品或服务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7.如果贵单位曾经从事过金融市场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100万元以内
B.100万元-300万元
C.300万元-1000万元
D.1000万元以上
E.从未从事过金融市场投资
投资者签署确认
本机构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本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机构将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投资者(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