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说明的公告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5-03

关于《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说明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信达诚睿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须向销售机构提供本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文件、认购申请表格和认购资金汇款证明,接受销售机构的合格投资者身份调查,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根据我司认购流程,投资者认购资产管理计划,需先接受销售机构的合格投资者身份调查,再行提供认购资金汇款证明,特此说明。

如有疑问请与本公司资产管理总部联系,电话0571-28132527。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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