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3-27
2017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17年清明节假日临近,根据四大交易所休市安排的通知,清明期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4日休市,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通知,对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普麦、粳稻、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的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白砂糖、甲醇、玻璃、棉花、菜籽油、菜籽粕、PTA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若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8%。
三、2017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铜、锡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铝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3%,以上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
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节前水平。
四、2017年清明期间夜盘交易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大商所品种夜盘交易;3月31日当晚不进行所有品种连续交易;4月5日所有商品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 上一篇: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增挂查询
- 下一篇:信达期货行情研讨会第九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