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跨会员使用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7-03-02

上期所关于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跨会员使用的通知

上期发〔2017〕27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17年3月20日起,客户在某一家期货公司会员申请获批的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可在其他任意一家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使用。请各会员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客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3月1日

 

  • 上一篇:信达期货行情研讨会第八十七期
  • 下一篇:信达期货行情研讨会第八十六期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走进信达 | 公司公告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