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菜油、菜籽和白糖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11-28

郑商所关于调整菜油、菜籽和白糖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 2016〕 157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结算时起,菜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5%;菜籽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2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10%;白糖1701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 11 月 28 日

 

  • 上一篇:上期所关于锌铅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 下一篇: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首页 | 搜索
  • 搜索
  • 关键字查询:证券、股票、基金、债券
首页 | 投资者园地 | 交易所通知
文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