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期所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11-23

关于调整上期所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发(2016)170号通知及当前市场风险情况,公司自2016年11月24日结算时起,铜、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铝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增大、成交活跃,请各位客户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注意资金和头寸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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