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11-22

上期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上期发〔2016〕170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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