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11-08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1号、郑商发(2016)147号有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11月8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自11月11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增大、成交活跃,请各位客户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市场动向,注意资金和头寸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