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09-07

2016年中秋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16年中秋节临近,根据四大交易所休市安排的通知,中秋节期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休市,9月19日(周一)恢复交易。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司对中秋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9月13日(周二)开盘时起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结算时起的涨跌幅度限制作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5%;

锌、锡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6%。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棕榈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5%。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粳稻、油菜籽、强麦、早籼稻、晚籼稻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菜籽油、白砂糖、玻璃、菜籽粕、PTA、动力煤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硅铁、锰硅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涨跌幅度限制由原比例调整至6%。

其他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中秋节假期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1) 9月1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 9月19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3) 9月19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您的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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