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聚丙烯1609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08-15

大商所关于调整聚丙烯1609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20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17日结算时起,我所将聚丙烯1609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做好市场风险防范,按照规则提前做好交割月减仓及交割准备。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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