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遭遇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怎么办?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05-27
遭遇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怎么办?
1、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受害人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获得救济?
1998 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 法》第 18 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 自行承担”。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 构或个人协商取回“投资款”、“咨询费”等费用。此外,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 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 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形式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 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 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2、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投诉举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 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 号)等有关规定,非法证 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投资者发现机构涉及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可以向该机构所在地的地级 以上市人民政府、工商或证监等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非法证券机构 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或该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如相关 投诉举报线索明确、具有可查性的,地方政府、工商、公安或证监部 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将依据各自职能对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证监部门如核实有关机构非法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将视情况依《证 券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或移送工商部门或地方政府予以查处,如发 现非法证券机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证监部门不 负责处理投资者损失退赔事宜,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 讼程序请求相关机构赔偿或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偿。
- 上一篇:投资者保护-选择正规期货公司
- 下一篇:投资者保护-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