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04-25

大商所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114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6日起:

    1. 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9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

    2. 黄大豆1号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2元/手。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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