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6-03-25

上期所关于2016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上期发〔2016〕4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1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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