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调整聚乙烯和聚丙烯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5-11-27
公司关于调整聚乙烯和聚丙烯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聚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结算时起,聚乙烯和聚丙烯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上调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 上一篇:信达期货行情研讨会第二十九期
- 下一篇:信达期货行情研讨会第二十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