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月(11月)持仓调整通知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5-10-21
交割月(11月)持仓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10月30日,如有1511合约持仓的,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自然人客户1511合约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11月1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1511合约个人户持仓在10月27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11月份最后交易日为11月16日。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511合约进入交割月(注: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动力煤为100手、粳稻为50手、硅铁与锰硅为7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
为防范交割月违规持仓风险,自2015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以上2015年11月份(包括fu1512)交割合约公司将提高交易保证金,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自然人持仓、交割月整数倍调整等工作,公司有权在10月30日14:30分后对不符合进入交割月规定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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