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庆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0发表日期:2015-09-24
2015年国庆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及风险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15年国庆长假临近,根据四大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 10月1日至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周四)照常开市。为防范市场风险,现将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公司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及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铅、锡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以上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螺纹钢、热轧卷板、锌、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黄金、沥青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镍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以上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铜、天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以上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氯乙烯、聚乙烯、焦炭、焦煤、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以上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普麦、粳稻、油菜籽、强麦、早籼稻、晚籼稻、菜籽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PTA、甲醇、菜籽粕、白糖、玻璃、棉花、动力煤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其他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所有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维持不变。
二、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15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以上品种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其余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2015年国庆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8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8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五、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仍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较多,请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公司特别提示:9月29、30两日盘中,若客户风险率≥100%,我公司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和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您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或减仓的前提下将您的仓位调整至规定的风险控制标准以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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